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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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

企业要依据相关情况确定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场所或重点人员,其中集中办公、生产或经营区域、食堂、生活区等人员集中聚集区域和进出人员、车辆、物流是重点防控环节。

在疫情排查上,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员工每天要报告健康情况、工作和生活行动路线,落实“健康码”应用,同时报告家庭成员健康情况,企业对外出工作人员、设施、车辆以及就医、临时采购生活用品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准确登记。

在企业的人员、货物出入口,要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对所有进入企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查,电子健康码查看,健康登记,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向企业指挥部报告情况。

二、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6人

企业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要环境清洁,原则上不使用中央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确需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在消杀防控措施方面,预案提出,工作场所、宿舍、食堂、电梯、升降机、安全通道、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

同时,提倡网上办公,尽量减少会议;室内工作场所每天要至少通风2次,每次半小时以上,单个岗位人员间隔距离应尽量保持在1.5米以上。

三、复工复产前防疫物资应储备不少于 7 天正常用量

预案强调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加强疫情排查和消杀防控,按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场所、人员准备,并做好应急预案演练。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做好生活交通、经费物资保障,复工复产前防疫物资应储备不少于 7 天正常用量。为便于企业学习掌握应对措施,预案还附有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要点、突发疫情应急响应流程示意图等简明扼要说明。

企业出现病例或疫情传播,应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经营区域等工作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出现1例病例,企业应视情况依法轮休或局部停工停产,并与其它场所、单元封闭隔开,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

2、企业员工复工疫情防疫工作计划范文

一、企业复工前的防控措施

1、建立防控体系。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企业防控主体责任,编制企业防控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用好疫情防控一点通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建立企业内部防疫防控信息上报机制,自觉接受企业全员监督。

2、集中进行排查。对返沈来沈务工人员,特别是来自疫情高发区的人员,必须及时报送,新增情况逐日填报。

3、组织体温检测。对到岗返沈务工人员,及时调查了解其健康状况,做好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上报工作。发现发热病人,按照一级响应措施有关要求,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

4、设置观察场所。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按要求由各市(县)区疫控中心验收通过,以备使用。如无条件设置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在落实一级响应措施期间推迟接受疫情高发区相关人员返沈务工。

5、集中医学观察。对疫情高发区返沈务工人员,以及返沈前两周内有疫情高发区旅行史、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史的返沈务工人员,应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按规范要求强行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

6、做好环境消杀。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消杀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厂区(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食堂、公共区)和车辆病毒消杀,为企业复工做好准备。

7、做好员工培训。主动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监督好员工,采取企业、居住点两点一线相对可控封闭措施,不参加聚会,非必要不外出,外出须做好防护。

8、加强物资储备。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确保上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防护用品。

二、企业复工后的防控措施

1、开展体温检测。每日监测记录员工身体状况,进入厂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报当地防控应急指挥部。

2、科学佩戴口罩。要求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参加会议、多人办公、接待访客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科学处置废弃口罩,员工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清洁,废弃口罩丢入垃圾桶内,每天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3、落实防疫措施。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快递投放箱、公共活动场所、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和座机电话、工作台、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班车、公务用车使用后及时消毒。

4、加强通风换气。加强职工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保证人均新风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要求。

5、加强食堂管理。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改为分时段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时间。对在食堂就餐人员,尽量放宽人员间用餐座位间隔。餐厅每日消毒,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7、做好会议管理。要求员工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应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

8、规范来访接待。访客须佩戴口罩,进入厂区应进行体温检测,安保人员要认真询问和登记人员情况,重点了解有无湖北等疫情高发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如无上述情况,方可进入厂区。

3、企业员工复工疫情防疫工作计划范文

员工个人防护要注意这些要点

(一)工作人员防护。

1.注意个人防护。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工作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建议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个人防护。

2.注意手卫生。应当加强手卫生措施,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手卫生。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3.注意身体状况。在岗期间注意身体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二)流动人员防护。

1.减少聚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佩戴医用口罩。

2.勤洗手。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减少与他人接触,以点头礼取代握手,条件允许时,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3.来访人员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办公楼等场所应当加强对来访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等工作。

4、企业员工复工健康申报表模板范文大全附防疫工作计划

(一)工作人员防护。

1.注意个人防护。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工作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建议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个人防护。

2.注意手卫生。应当加强手卫生措施,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手卫生。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3.注意身体状况。在岗期间注意身体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二)流动人员防护。

1.减少聚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佩戴医用口罩。

2.勤洗手。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减少与他人接触,以点头礼取代握手,条件允许时,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3.来访人员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办公楼等场所应当加强对来访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等工作。

5、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复工复产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园区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职责,配合做好以下重点事项:

一、园区防控措施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二、企业防控措施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三、个人防护温馨提示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6、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正在陆续进行,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巩固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健康,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企业内部防控管理,落实健康教育、个人防护等防控制度

(一)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具体实施安排,严格落实对复工复产人员的行为管控,加强返企职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要结合实际,针对辖区企业的特点开展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对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措施,使复工人员切实掌握相关防护技能,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三)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并认真落实晨检、晚检制度,完善员工日常体温监测、健康状况登记。指导企业要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测量复工人员体温、询问健康状况,早晚各1次;指导企业完善缺勤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要详细询问症状,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员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拨打120送医,并向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报告。

(四)建议企业尽可能实施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加强门卫值守,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出企业,确有需要的要做好测体温、问询及登记。

(五)指导企业推行分餐制或送餐制,杜绝集中就餐;尽量减少集体宿舍住宿人员数量,有条件的要实行单独住宿。

(六)指导企业进行合理防护。用工场所主要在户外或人员疏散的通风场所的,复工人员上岗期间无需佩戴口罩或佩戴一次性普通口罩;企业用工场所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职工上岗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指导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视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好值班交接手续。

二、加强企业环境卫生整治,对人员集中场所开展消毒消杀

(一)开展环境整治。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在复工之前要落实环境整治,做好本单位的清洁和环境治理,消除鼠、蟑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要动员企业职工加强企业环境清扫,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二)指导预防性消毒。做好消毒技术指导,企业要按照有关消毒规范,每日派专人对人员集聚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区域(如卫生间、盥洗池、楼道、电梯、食堂、垃圾收集点及其他封闭空间)进行一次集中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应在无人条件下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剂后,场所密闭半小时,然后进行开窗通风,并认真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三)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入口、出口管理。在出入口为职工配备消毒洗手液、酒精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培训指导

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单位,要主动与辖区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复工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强化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可通过制作视频、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指导作用,确保科学规范做好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7、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

企业要依据相关情况确定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场所或重点人员,其中集中办公、生产或经营区域、食堂、生活区等人员集中聚集区域和进出人员、车辆、物流是重点防控环节。

在疫情排查上,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员工每天要报告健康情况、工作和生活行动路线,落实“健康码”应用,同时报告家庭成员健康情况,企业对外出工作人员、设施、车辆以及就医、临时采购生活用品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准确登记。

在企业的人员、货物出入口,要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对所有进入企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查,电子健康码查看,健康登记,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向企业指挥部报告情况。

二、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6人

企业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要环境清洁,原则上不使用中央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确需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在消杀防控措施方面,预案提出,工作场所、宿舍、食堂、电梯、升降机、安全通道、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

同时,提倡网上办公,尽量减少会议;室内工作场所每天要至少通风2次,每次半小时以上,单个岗位人员间隔距离应尽量保持在1.5米以上。

三、复工复产前防疫物资应储备不少于 7 天正常用量

预案强调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加强疫情排查和消杀防控,按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场所、人员准备,并做好应急预案演练。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做好生活交通、经费物资保障,复工复产前防疫物资应储备不少于 7 天正常用量。为便于企业学习掌握应对措施,预案还附有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要点、突发疫情应急响应流程示意图等简明扼要说明。

企业出现病例或疫情传播,应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经营区域等工作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出现1例病例,企业应视情况依法轮休或局部停工停产,并与其它场所、单元封闭隔开,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

8、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区域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期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全体员工上班后,任何员工只要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人员可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隔离人员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情况,工厂根据实际情况,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等方式抽查居家隔离人员情况。

6.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坐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复工复产前,各工厂组织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有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等,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8.确认各工厂员工食堂的安全卫生。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要蒸汽消毒。加工环节生熟分开。

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

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饭后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双手。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防护用品库存量及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应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9、关于企业复工生产员工防疫的工作计划精选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广大企业员工要统一思想认识,服从全局指挥,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履行岗位职责,落实个人责任,做好个人防护,坚决做到“十严”:

1.严肃思想认识。要珍爱生命,重视健康,加强自我保护。要从防控细节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管好自身和亲人做起,努力将防控工作落到实处、落到每个岗位上。要深刻认识宁可严十分、不可松一毫,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否则功亏一篑!要正确理解只有企业复工生产,才有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物质基础和保障,抓疫情防控就要抓复工生产,抓复工生产就是促疫情防控。

2.严格如实报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规定,根据要求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出行情况,及时报告身体异常情况,配合信息调查、健康检测、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寿光以外职工要第一时间扫描外来人员登记系统“二维码”,纳入信息管理系统。

3.严格个人防控。按照外地职工错峰返岗、非关键岗位职工延后返岗、经湖北返寿职工暂缓返岗的规定,积极配合一切防控安排,分类做好个人防控,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防输入、防扩散、防聚集,尤其是潍坊以外职工返回企业后,要组织进行肺部CT、血常规和体温测量,集中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积极参加疫情防控政策、个人防护、健康卫生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4.严格进出管理。职工要服从企业封闭式管理制度,自觉践行入门实名登记、防疫消毒及体温检测等管理。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5.严格岗位防疫。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配合、服从企业关于减少单班在岗人数的合理安排,自觉维护岗位工作秩序。

6.严格就餐秩序。服从企业安排,分时段用餐、分散就餐,倡导盒饭分餐制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饮水等要使用个人固定用具或一次性用品,餐饮用具用后要规范处理。

7.严禁集体活动。要按照岗位要求在限定工作区域内活动,杜绝聚堆开会、谈话、串岗和互访等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按规定实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

8.严守离岗纪律。上下班要固定线路,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注意个人家庭防护,服从社区、村(居)管理。乘坐企业通勤车辆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尽量自驾车。

9.严守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开车和生产操作规程,严格履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职责,熟知消防安全常识和消毒用品安全使用规范,确保生产安全和防疫安全。

10、关于企业复工生产员工防疫的工作计划精选

一、复工复产程序

(一)危化品企业

制定方案。企业要制定复产复工方案,方案内容要涉及企业所有许可证、“三项人员”安全合格证、防雷和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等有效性梳理情况,企业复工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结果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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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企业组织复产复工前向县(市)应急管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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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县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条件进行验收合格后,允许企业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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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煤矿山企业

制定复产复工方案,企业自查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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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县(市)应急管理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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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条件进行验收合格后,允许企业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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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工复产须知

(一)企业做好“五个一”。

★1.一个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明确复工复产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货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

★2.一次风险隐患自查自纠。

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点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自行组织验收,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验收结果严格审查把关并签字确认。

★3.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对新招录员工、转岗员工等重点人群及时开展岗前培训和三级教育培训;对节后返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不搞会议培训和集中培训,减少人员聚集。

企业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4.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安全责任落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

★5.一个安全承诺。

督促高危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向属地或工业园区作出安全承诺。

(二)监管服务做到“五个全面”摸排和落实“四个方面”服务。

★1. “五个全面”摸排。

全面摸排企业复产复工数量和具体时间;

全面摸清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情况;

全面摸排企业隐患整改情况;

全面摸排培训教育准备情况;

全面开展安全隐患企业自查。

★2.“四个方面”服务。

做好分类引导服务。

a.指导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做好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制度。

b.监督企业做好“五个坚决不复工”即:主要负责人未到岗的、安全管理机构未到位的、安全技术力量未配备的、员工安全培训未到位的、主要设备设施有隐患的。

做好培训指导服务。

a.向企业广泛宣传《复产复工工作手册》和复产复工“五个一”活动;

b.在网络媒体开设安全知识专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提示;

c.各县市和工业园区应急管理所要分行业采取印发知识手册、上门指导等方式开展精准的业务知识培训。

做好专家辅导服务。州、县两级要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专家安全监管业务骨干,向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做好创新督导服务。创新监管方式,通过视频调度、信息化监控平台、发动职工参与举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复产复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复产复工隐患排查重点

(一)危化品领域

★1.危化品罐区和仓库。

调校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自动联锁系统是否完好有效;

危险化学品库房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现象;

储存场所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是否到位;

易燃易爆储存场所是否有非防爆电器设备未清出;

储存设施或场所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未及时处置;

未按国家标准规定妥善处置完危废物料和设备内残余物料;

可能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储存场所未及时开窗通风;采购危化品原材料或产品是否有一书一签;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五双”制度和日常巡查是否落实。

★2.危化品重大危险源。

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参数信息处于不间断监测状态且中控室参数信息与现场一致;

重大危险源按照最新标准重新进行辨识并备案;

中控室查询数据记录均保存1个月且报警信息均有处理记录;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正常运行,并具备信息远传、记录、安全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罐区、管道阀门等配备的自动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正常状态;

所有防雷装置、特种设备和所有安全附件均处于有效期。

★3.危险工艺。

岗位人员持有效危险工艺作业证上岗作业;

岗位工人上岗前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物料特性和应急处置;

按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现场表指示数值、DCS 控制值与工艺卡片控制值应保持一致,且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正常投入使用;

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的设置与设计专篇一致;复产前工艺运行记录未出现超温、超压、超液位情况;

所有设备设施无跑冒滴漏现场;

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安全仪表均处于检测有效期且正常使用。

★4.特殊作业许可。

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前如实开展了安全风险分析和安全条件确认,询问作业人员是否掌握作业安全风险及安全防控措施;

危险作业许可票证动火作业等级确认正确、开展了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采样监测且符合要求、做好逐级审批签字并安全验收;

复产前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并有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询问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能力熟悉情况;

开车过程的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提级审批。

★5.复产安全教育。

企业是否结合防疫工作采用线上或分批次警示教育方式开展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车方案、岗位安全风险、岗位安全责任、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工艺指标等安全警示教育,实施并推进“五懂、五会、五能”培训教育作用发挥,所有岗位职工都知岗位风险辨识、知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知岗位操作规程、知岗位应急处置常识。

(二)非煤矿山领域

★1.露天矿山安全监管。

作业现状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采用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须修路上顶,超前剥离,实现平台上采掘装载作业,采剥工作面浮石、危石及时清理,有边坡检查记录,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

爆破警戒范围内无居民区、生活区、办公室及工房;基建矿山符合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从严核查符合性。

严格督促各企业按照设计的生产中段(台阶)数据组织生产,坚决防止抢工期、超产量等违法违规行为;

复工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或已过期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同时,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在批准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照程序、标准、条件及评价报告的符合性进行核查。

(三)工贸领域

★1.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涉煤气作业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先排查安全风险,涉及危险作业和关键设备设施的检修或复产启动,必须经企业分管负责人现场进行安全确认。

★2.涉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金属熔融区域作业以及危险场所动火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票、按规程进行。作业票要提级审批。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上岗作业。

★4.做到“五有、五防、四无、反三违”。

五有:轮有罩,轴有套,台有栏,坑有盖,电气设施有防护接地;

冬季“五防”: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

四无:护品无不齐、安标无遗漏、燃爆无险情、构筑无隐患:

反三违:反违章指挥、反违规作业、反违法劳动纪律。

★5.有限空间作业排查重点。

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是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

★6.对涉爆粉尘企业排查重点。

厂房是否采用单层设计,屋顶采用轻型结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设置人员密集场所;

相互接触发生放热反应产生自燃的的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不得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得互联互通;除尘器应有泄爆装置,且泄爆口不得设在厂房内或朝向厂房内;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必须按照GB15577规定采取防水防潮设施。

★7.煤气作业排查重点。

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

未在煤气作业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未规范设置固定式检测报警器及使用便携式报警器;

未配备防毒面具等劳保用品;

未建立应急预案;

在煤气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在煤气影响区域内设置人员密集场所。

★8.高温熔融金属排查重点

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

作业人员未开展岗位安全培训;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熔融金属吊运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件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四) 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旅游、物流、商城等重点行业领域。

要根据实际,加强复工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严厉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